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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法使用权与所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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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使用权与所有权的区别如下:

1、土地所有权是指国家或农民集体依法对归其所有的土地所享有的具有支配性和绝对性的权利,包括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

2、土地使用权是指依照法定程序对国有土地或农民集体土地所享有的占有、利用、收益和有限处分的权利,不包括土地的所有权;

3、土地所有权是绝对的,而土地使用权是有限的,使用权人不能随意处分土地;

4、土地使用权可以通过划拨、出让、出租、入股等方式取得,而土地所有权不会转移。

土地使用权的法律特征:

1、土地使用权是指土地使用者依法享有的对特定土地进行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

2、土地使用权是有时限的,根据不同用途,使用期限可以从几十年到七十年不等;

3、土地使用权可以转让、出租、抵押,但必须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进行;

4、土地使用权的取得通常需要缴纳土地使用费或者通过招标、拍卖、挂牌等方式取得;

5、土地使用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必须依法进行登记。

综上所述,土地使用权与所有权的区别在于土地所有权是具有支配性和绝对性的权利,包括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而土地使用权是有限的,只包括占有、利用、收益和有限处分的权利,使用权人不能随意处分土地。此外,土地使用权可以通过划拨、出让、出租、入股等方式取得,而土地所有权不会转移。

【法律依据】:

《土地管理法》

第十二条

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的登记,依照有关不动产登记的法律、行规执行。依法登记的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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