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名称:_________
工程编号:_________
发包方:_________
承包方: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及有关规定,为明确双方在施工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和经济责任,经双方协商同意签订本合同,设备安装合同。
第一条工程项目
一、工程名称:__________
二、工程地点:__________
三、工程项目批准单位:________________
批准文号__________(指此工程立项有权批准机关的文号)
项目主管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
四、承包范围和内容:(详见工程项目一览表);工程建筑面积___(平方米);其它:________
五、工程造价:______(万元),其中土建:_________(万元),安装:____(万元)。
第二条施工准备
一、发包方:
1。_月_日前做好建筑红线以外的“三通”,负责红线外进场道路的维修。
2。_月_日前,负责接通施工现场总的施工用水源、电源、变压器(包括水表、配电板),应满足施工用水、用电量的需要。做好红线以内场地平整,拆迁障碍物的资料。
3。本合同签订后__天内提交建筑许可证。
4。合同签订后__天内(以收签最后一张图纸为准)提供完整的建筑安装施工图_份,施工技术资料(包括地质及水准点座标控制点)___份。
5。组织承、发包双方和设计单位及有关部门参加施工图交底会审,并做好三方签署的交底会审纪要,在_天内分送有关单位,_天内提供会审纪要和修改施工图__份。
二、承包方:
1。负责施工区域的临时道路、临时设施、水电管线的铺设、管理、使用和维修工作;
2。组织施工管理人员和材料、施工机械进场;
3。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施工预算、施工总进度计划,材料设备、成品、半成品等进场计划(包括月计划),用水、用电计划,送发包方。
第三条工程期限
一、根据国家工期定额和使用需要,商定工程工期为___天(日历天),自__年_月_日开工至__年_月_日竣工验收(附各单位工程开竣工日期,见附表一),合同范本《设备安装合同》。
二、开工前__天,承包方向发包方发出开工通知书。
三、如遇下列情况,经发包方现场代表签证后,工期相应顺延:
1。按施工准备规定,不能提供施工场地、水、电源道路未能接通,障碍物未能清除,影响进场施工;
2。凡发包方负责供应的材料、设备、成品或半成品未能保证施工需要或因交验时发现缺陷需要修、配、代、换而影响进度;
3。不属包干系数范围内的重大设计变更,提供的工程地质资料不准,致使设计方案改变或由于施工无法进行的原因而影响进度;
4。在施工中如因停电、停水8小时以上或连续间歇性停水、停电3天以上(每次连续4小时以上),影响正常施工;
5。非承包方原因而监理签证不及时而影响下一道工序施工;
6。未按合同规定拨付预付款、工程进度款或代购材料差价款而影响施工;
7。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而延误工期。
第四条工程质量
一、本工程质量经双方研究要求达到:________________
二、承包方必须严格按照施工图纸、说明文件和国家颁发的.建筑工程规范、规程和标准进行施工,并接受发包方派驻代表的监督。
三、承包方在施工过程中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由承包方提供的主要原材料、设备、构配件、半成品必须按有关规定提供质量合格证,或进行检验合格后方可用于工程;
2。由发包方提供的主要原材料、设备、构配件、半成品也必须有质量合格证方可用于工程。对材料改变或代用必须经原设计单位同意并发正式书面通知和发包方派驻代表签证后,方可用于工程;
3。隐蔽工程必须经发包方派驻代表检查、验收签章后,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
4。承包方应按质量验评标准对工程进行分项、分部和单位工程质量进行评定,并及时将单位工程质量评定结果送发包方和质量监督站。单位工程结构完工时,应会同发包方、质量监督站进行结构中间验收;
5。承包方在施工中发生质量事故,应及时报告发包方派驻代表和当地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一般质量事故的处理结果应送发包方和质量监督站备案;重大质量事故的处理方案,应经设计单位、质量监督站、发包方等单位共同研究,并经设计建设单位签证后实施;
6。工程竣工后,承包方按规定对工程实行保修,保修时间自通过竣工验收之日算起。
第五条建筑材料、设备的供应、验收和差价处理
一、由发包方供应以下材料、设备的实物或指标(详见附表二);
二、除发包方供应以外的其他材料、设备由承包方采购;
三、发包方供应、承包方采购的材料、设备,必须附有产品合格证才能用于工程,任何一方认为对方提供的材料需要复验的,应允许复验。经复验符合质量要求的,方可用于工程,其复验费由要求复验方承担;不符合质量要求的,应按有关规定处理,其复验费由提供材料、设备方承担。
四、本工程材料和设备差价的处理办法:_______________
第六条工程价款的支付与结算
工程价款的支付和结算,应根据中国人民建设银行制定的“基本建设工程价款结算办法”执行。
一、本合同签订后__日内,发包方支付不少于合同总价(或当年投资额)的%备料款,计人民币__万元;临时设施费,按土建工程合同总造价的__%计人民币__万元,安装工程按人工费的__%计人民币__万元;材料设备差价__万元,分__次支付,每次支付时间、金额_______
二、发包方收到承包方的工程进度月报后必须在__日内按核实的工程进度支付进度款,工程进度款支付达到合同总价的__%时,按规定比例逐步开始扣回备料款。
合同订立时间:20xx年12月26日
发包人(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人(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就本建设工程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供双方遵照执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_;
3、承包方式:;
4、材料说明:。
二、合同工期及工期延误
因以下原因造成工期延误,工期相应顺延:
A甲方未能按约定日期支付工程预付款、进度款,造成的一切损失由甲方负责;
B甲方未按约定提供指令、批准等,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
C设计变更或工程量增加;
D非乙方原因停电、停气、停水造成停工累计超过小时;
E其他非因乙方原因造成停工累计超过
F不可抗力。
三、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保证所加工储罐质量合格,由甲方验收。
四、合同价款
总计合同金额(大写)(人民币),小写¥。
五、工程款结算及支付
1、签订合同,甲方向乙方支付工程款¥元;
2、乙方人员和工具进场之日,甲方向乙方支付工程合同款¥元;
3、工程试漏,甲方验收合格后向乙方支付工程合同款的剩余款¥元。
六、施工准备
1、甲方在施工前应负责做好施工准备工作,免费提供施工用水、电;
2、甲方应办理完备项目报建、图样签章手续,协调好周边及有关部门关系;
七、安全施工与检查
1、乙方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
2如发生安全事故,承包人应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并通知甲方,同时按有关部门要求处理,由事故责任方承担发生的费用;
3、当甲方与乙方对事故责任有争议时,应按有关部门的认定处理。
八、工程竣工验收
1、乙方在工程竣工前2日内,应通知甲方届时验收,试漏验收时间为2天,如甲方不能按期验收,其间所发生的管理费和其他损失均由甲方承担;
2、甲方收到乙方的验收通知未提出异议,但到期又不按期组织验收或甲方提前使用的,视为验收合格;
3、工程已基本竣工,如遇某种材料或设备双方均无法解决,致使该项工程不能全部按期竣工,可作减项竣工,并对已完成工程进行竣工验收和办理移交手续;
九、争议解决
双方约定,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产生争议时,双方应及时协商,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应向人民起诉。
十、附则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根据具体情况结合有关规定议定附则条款,作为本合同之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以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一式两份,甲方与乙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电话:
电话:
日期:
日期: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国家颁发的有关施工规范和标准、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经双方协商,按照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甲乙双方就达州凤凰国际*酒店,本工程空调系统项目发包事宜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达州凤凰国际*酒店
工程地点:四川达州
工程规模:
签订地点:
第二条 工程发包范围及承包方式
1乙方根据甲方提供的空调系统施工图纸进行工程包清工施工。施工中如需变更或工程返工的则以现场甲方确认的变更通知单为准。增加的包清工费用按甲方项目部工程量清单和预决算部的相关要求进行计算。
2、甲方具体发包内容: 水管保温;
3、承包方式:包清工、包质量、包进度、包安全。
4、合同订立方式:固定单价乘实际施工工程量。
第三条 工程工期
开工日期: 年 月 日
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如遇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按日顺延。乙方必须配合业主的室内装修进度室内工程施工。
第四条 结算固定单价及合同标的
水管保温DN100以下单价 元/m,DN100以上单价 元/m。
第五条 劳务费的预付
乙方进场施工10天后,乙方向甲方申请支付本合同劳务费估价款的10%,此款项在此后工程进度劳务费结算中分两次扣完。
第六条 工程进度与劳务费的结算及支付方式
按工程进度拨付。每月按审定后的现场实际完成工程量的60%,在次月10日前支付工程进度劳务费,该进度劳务费由甲方按乙方人头数和出勤天数,用工资表形式进行发放。当付至该工程劳务费总价的60%时暂停支付工程进度劳务费。工程完工并经验收合格后,30日内进行结算,结算后30日内付至该工程劳务费总价的95%。剩余5%作为工程施工质量保修金,保修期内保修金额不计利息。仍依照竣工结算办法办理结算,质保金在质保期满一个月后,甲方向乙方支付清。
第七条 甲方责任
1、甲方向乙方免费提供安装和加工场地、施工设备和施工工具的保管场地;
2、甲方向乙方提供安装施工中所需的水源和电源,电源和水源距施工点距离不大于50米;
3、甲方对乙方负责提供相关辅助设施,如梯子、吊篮、脚手架等。
4、甲方对乙方施工安装的成果有义务协助保护好,减少损伤和破坏。
第 乙方责任
1、乙方按合同工期、设计图要求、承包范围、内容完成工程施工;
2、乙方施工期间造成的安全事故由乙方负全责;
3、乙方在施工期间必须遵守甲方的相关管理制度;
4、乙方施工所需施工设备和工具由乙方负责;
5、乙方应自行看管好自己的成品工程,并配合甲方做好与其他施工队的协作;
6、乙方必须保证施工场地工完场清,垃圾集中堆放;
7、乙方必须配合甲方进行分项调试,工程整改和系统联调交验工作。
第九条 工程验收
1、乙方每施工完成一项单项工程特别是隐蔽工程必须报请甲方项目部进行验收认可直到工程监理签单,未报验签单的单项工程视为不合格分项,不予结算工程进度劳务费;
2、工程验收标准按甲方提供的施工图和参考国家安装工程规范进行验收;
3、乙方施工完毕通知甲方初步验收,交工验收合格为一个制冷和制热调试均合格视为验收合格;
4、工程验收人员由甲方组织建设方相关人员和甲乙双方相关人员进行验收。
第十条 售后服务
1、乙方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提供服务;
2、乙方向甲方提供质保期内合同范围的维修服务和客户使用时发现的不规范部分的整改服务。
第十一条 工程质保
工程质保期为建设方验收合格后的一个制冷周期和一个采暖周期。保修期内乙方向甲方免费提供维修服务,质保期内由于甲方提供的材质原因造成的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十二条 合同的变更和终止
1、 本合同一经签订,甲乙双方不得擅自变更、终止、合同的变更必须以书面变更为准;
2、工程保修期满、劳务费结算完后,该合同即告终止。
第十三条 争议的解决
因履行本合同收起的或与一合同有关的争议,甲乙双方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第十四条 合同生效及其他事项
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现行法律进行解释;
4、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补充,补充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安全协议》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合同协议条款
工程名称:
立约单位:
发包方(简称甲方):
承包方(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及有关规定,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为明确双方在施工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和经济责任,经双方协商同意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工程概况
一、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工程面积及高度:
工程内容和承包范围:
招标工程中标通知书号:
承包方式:
二、工程性质(指新建、扩建、改造等):
工程建设批准文号:
三、质量等级:
四、合同价款:
合计人民币: 元,金额大写:
第二条施工准备
一、发包方(甲方)
1、在本合同签定后1天内提供完整的施工图纸3份,消防管理部门对施工图纸的审批意见复印件1份;
2、组织甲乙双方、监理方、设计单位及有关部门参加施工图交底会审,并作好共同签署的交底会审纪要,在2天内分送相关单位,如遇设计变更,应在3天内提供修改施工图2份;
3、在乙方进场施工前(以甲方收到进场通知单为准)3天内,负责接通施工所需的水源、电源(包括水表、配电箱),并应满足施工用水、用电量的需要;
4、负责提供材料/机械设备的堆放场地,并应满足存放条件。
二、承包方(乙方)
1、按时参加甲方组织的施工图纸交底会审;
2、负责施工现场的临时设施,水电管线的敷设、管理、使用和维修工作;
3、组织施工管理人员和材料、施工机械进场;
4、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施工总进度计划,设备/材料进场计划,用水、用电计划送甲方。
第三条工程期限
一、根据国家工期定额和甲方使用需要,商定工程总工期为__天(日历天),自__年__月__日开工至__年__月__日竣工并符合验收条件。
二、开工前___天,乙方向甲方发出开工通知书。
三、如遇下列情况,经甲方现场代表签证后,工期相应顺延。
1、按施工准备规定,甲方不能提供施工场地,水源、电源未接通,影响进场施工;
2、甲方认可的不属于包干系数范围内的重大设计变更影响施工进度;
3、在施工中如因停电、停水8小时以上或连续间歇性停水、停电3天以上(每次连续4小时以上),影响正常施工;
4、非乙方原因由于监理签证不及时而影响下一道工序施工;
5、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而延误工期。
第四条工程设备、材料的供应和验收
一、本工程设备、材料由乙方按要求采购。乙方保证所购设备符合设计及消防规范要求的质量、规格和性能。
二、交货方式:乙方负责运送至工地指定地点,费用由乙方承担。
三、货物在到达交货地点前的运输过程中,如发生包装、货物受损、丢失、随货资料受损丢失等一切因素引起的质量问题,由乙方负责处理,费用自担,由此引起的工期延误、损失等由乙方负责。
四、在设备到达安装地点,乙方应通知甲方及时组织检验组进行检验,检验组由甲方、乙方共同组成。检验标准为外观完整性检查,如发现设备的外观损坏及证件不齐全,甲方有权要求调换、补齐。由此引起的甲方损失由乙方承担;如果甲方接到乙方验货通知10天内不进行检验,则视为符合合同要求,乙方可以进行安装。设备的质量检验以系统完成过程中及完成后的各种压力检测、密封性检测、系统试验及消防部门检测、验收为准。
第五条工程价款的支付与结算
一、乙方的银行名称和帐号以合同为准。如乙方改变了其银行名称和帐号,应在付款到期日期30天前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乙方如不能即时告知甲方其正确的银行信息,则需承担由于支付延误而产生的一切损失。甲方和乙方自行承担各自的资金拨转费用。
二、工程合同款支付
1、工程款预付:工程合同甲乙双方签订后,甲方应在7日内向乙方拨付合同总价款的20%作为合同预付款项。
2、本工程按施工进度拨付工程款,主管道完成后付合同价的30%,整体工程完工后付合同价的30%,验收合格后付合同价的10%,审计决算后付合同价的5%,余款5%待一年质保期满后7日内一次结清。
三、乙方在工程竣工交验合格后,向甲方提交工程结算文件,甲方在接到结算文件后30天内审查完毕,如到期未提出书面异议,视为甲方审查完毕。
四、甲方预留合同总价或决算总价 %作为质量保证金。质量保证期满后7日内由甲方将质量保证金一次性支付给乙方。
第六条工程质量
一、本工程质量经甲乙双方研究要求达到: 通过消防验收。
二、乙方必须严格按照经消防管理部门审批的图纸、说明文件和国家颁发的'消防工程施工验收规范、标准进行施工,并接受甲方派驻代表的监督。
三、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须按经甲方审定的施工方案精心组织安全文明施工,预防和杜绝事故的发生;
2、必须遵守工地现场各种工作及管理制度;
3、隐蔽工程必须经甲方派驻代表、监理方检查、验收签章后,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
4、乙方应按质量验评标准对工程进行分项、分部和单位工程质量进行评定,并将评定结果报甲方及监理方;
四、工程竣工后,乙方按规定对工程实行保修,保修时间自通过竣工验收之日起 个月。
五、在保修期内,若出现质量问题,属甲方使用不当造成的,乙方负责修复,费用由甲方承担。属设备质量及安装施工原因造成,乙方负责修复,费用自担。
六、乙方负责终身维修,保修期满后,甲、乙双方另签维护合同。
第七条施工与设计变更
一、甲方交付的设计图纸、说明和有关技术资料,作为施工的有效依据,开工前由甲方组织设计交底和三方会审作出的会议纪要,作为施工的补充依据,甲、乙双方均不得擅自修改。
二、施工中如发现设计有错误或严重不合理的地方,乙方应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由甲方及时会同设计等有关单位研究确定修改意见或变更设计文件,乙方按修改或变更的设计文件进行施工,如发生增加费用或延长工期,甲方应及时签证确认,或改变合同总价,或纳入工程结算。
三、如甲方改变建筑内部结构或提出设计变更,甲方应以书面形式通知设计单位作出正式变更设计,并报消防建审部门取得批准后方可转交乙方按变更后的图纸文件进行施工,如发生工期、费用的增加,按第七条第二款执行。
四、乙方在保证工程质量和不降低设计标准的前提下,提出修改设计、修改工艺的合理化建议,经甲方、监理方、设计单位或有关技术部门同意后采取实施,其节约的价值由甲方按国家规定比例分配。
第工程验收
一、施工过程中隐蔽工程中间验收,乙方在自检合格后,通知甲方现场代表和工地监理参加。验收合格,甲方代表及监理方在验收记录上签字,乙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验收不合格,乙方负责修理后重验。如甲方在接到验收通知24小时后,拒绝验收或拒绝签字,视为甲方已验收合格,乙方可进行隐蔽或下一道工序。
二、工程竣工后,由乙方发出竣工通知书、验收申请书,并备齐工程竣工资料一式肆份,一并提交甲方。
三、工程验收由甲方组织当地消防主管部门、设计单位、消防施工单位共同进行,经当地消防主管部门验收合格或视为合格后,甲方应及时办理验收签证手续。
四、工程竣工验收后,甲方方可使用。
第九条 违约责任
乙方的责任:
一、工程质量不合格,负责无偿修理或返工,造成逾期交付的,按合同总价的千分之一偿付违约金。
二、工程工期不符合合同约定,造成逾期竣工原因由乙方造成的,按合同总价每月千分之一偿付违约金,如造成了甲方的实际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甲方的责任:
一、未能按照合同的规定履行自己应负的责任,除竣工日期得以顺延外,还应赔偿乙方由此造成的实际损失。
二、工程未经验收,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由此而发生的质量或其它问题,由甲方承担责任。
第十条纠纷解决办法
合同在执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属工程质量问题由当地消防主管部门仲裁,商务纠纷由工程所在地仲裁委员会仲裁(当事人双方不在本合同中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向人民起诉)。
第十一条 不可抗力
一、如发生不可抗力事件,不能履行本合同,完成本合同的时间可根据事件发生的时间长短延期进行。
二、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发生后7天内,尽快以电传或电报的方式通知其他各方,并用挂号信邮寄由相关的主管当局签发的证书,以便其他各方审查、确认。
三、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尽快以电传或电报的方式告知其他各方,并用航空挂号信确认不可抗力事件的终止或消除。
四、如果不可抗力的影响持续超过1个月,一方应与其他各方取得联系,以便解决进一步履行合同的问题。如果不可抗力的影响持续超过3个月,任何一方都有权终止全部或部分合同。
第十二条 侵权责任
一、乙方保证,本合同系统和合同技术所涉及项的专利、著作权、注册商标或其他任何知识产权在转让于甲方前后均无任何瑕疵。
二、甲方因正常使用合同系统或合同技术而造成对第三方的专利、著作权、注册商标或其他任何知识产权的侵权,从而导致被采取行动或索赔,乙方应承担所有知识产权瑕疵造成的责任,并赔偿由此而造成的一切损失,同时乙方将及时采取以下措施:
1、为甲方及其客户争得按当前方式继续使用系统的权利;
2、免费替换或修改系统以使其不再导致任何侵权,同时保证替换或修改过的系统至少应保持与原系统相当的功能;
3、平息纠纷或为因甲方继续使用系统导致的进一步索赔及诉讼进行辩护;
4、如果此类补救不合理或不经济,甲方可要求返还系统,并可要求乙方退还给甲方购买款。但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甲方有进行索赔的权利。
第十三条 税金
赋税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由被征税方支付。
第十四条 附则
一、双方确认的合同附件 份,为合同组成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本合同一式4份,其中正本2份,副本2份,甲方持正本1份,副本1份,乙方持正本1份,副本1份,并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本合同有效期至双方合格履行完合同规定的责任义务,结清合同款项后自动终止。
三、本合同签订后,甲、乙双方如需提出修改时,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以签订补充协议,作为合同的补充合同。
第十五条 乙方的银行名称和帐号
开户银行名称:
帐号:
甲方:
乙方:
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
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
__年__月__日
__年__月__日
发包方: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并严肃履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5)。
第一条 工程项目
1.工程名称:_____
2.工程地点:_____
3.工程编号:_____
4.工程范围和内容:全部工程建筑面积_____平方米。
5.工程造价:全部工程施工图预算造价人民币___元,其中:人工费___元____(各单项工程详见工程项目一览表)
第二条 工程期限
1.开竣工日期:依照国家颁布的工期定额,经双方商定,本合同工程开竣工日期如下:
全部工程自____年__月__日开工,至____年__月__日竣工(各单项工程开、竣工日期详见工程项目一览表)。
2.施工前各项准备工作,双方应根据工程协议书中第三条规定,分别负责按照完成。
3.在施工过程中,如遇下列情况,可顺延工期。顺延期限,应由双方及时协商,签订协议,并报有关部门备案。
(1)由于人力不可抗拒的灾害,而被迫停工者;
(2)因甲方变更计划或变更施工图,而不能继续施工者;
(3)因甲方不能按期供图、供料、供设备或所需之材料、设备不合要求,而被迫停工不能顺利施工者。
第三条 物资供应
1.全部工程所需的物资按下列第( )项供应方式办理。
(1)特殊材料、统配、部管材料及统配、部管的机电产品,均由甲方负责采购,供应至乙方指定地点。其他材料由乙方负责采购供应。
(2)统配、部管材料,由乙方负责办理申请、订货、调剂使用,特殊材料及统配、部管的机电产品,由甲方负责采购供应至乙方指定地点,其他材料均由乙方负责采购供应。
(3)包工不包料工程,全部材料、设备由甲方采购供应到现场或指定的加工地点。
(4)其他方式:________
2.由甲方负责供应的材料和设备的品种、规格、数量及进场期限(详见甲方供应材料、设备一览表)。
3.成套设备和非标准设备,由甲方负责办理申请、订货及加工,引进成立设备在交付乙方前,由甲方负责检验。甲方委托乙方总包承办设备订货及非标准设备加工,应另签订协议。
4.工程所需材料,如因供应部门的规格、品种或材质不能满足工程要求,必须以其他规格、品种代替或加工处理时,应事先取得原设计单位和甲方同意,并由三方签订协议后实行。由于代用或加工而发生的量差、价差及加工费,应按现行规定办理结算。
5.凡应附有合格证明的材料,在进场时必须由供应方负责验证;如无合格证明,必须经供应方试验合格后方准使用,其试验费用,应由供应方负担。因建设单位或设计单位对有出厂合格证明的材料要求重新试验,其试验费用,应由甲方负担。
6.由甲方负责供应的材料和设备,如未按时供应、或规格、质量不符要求,经双方努力仍无法解决、因此造成乙方的损失,应由甲方负担。
第四条 工程款结算
1.全部工程造价的结算方式按下列第( )项规定办理。
(1)以审查后的施工图预算加增减变更预算进行结算。
(2)按施工图预算加包干系数确定的'包干造价结算,包干范围以外的费用,另按有关规定付款。
(3)按标准施工图单方造价包干结算,包干范围以外的费用,另按有关规定付款。
(4)包工不包料工程,按预算定额规定的人工费结算。
(5)招标的工程,按中标的价款结算。
2.工程款拨付与结算办法,按现行规定办理(详见附件)。
第五条 施工与设计变更
1.乙方要依据国家颁发的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检验标准以及设备要求组织施工,要全部达到合格。
2.要坚持按图施工,任何一方不得随意变更设计,合同范本《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5)》。如遇下列情况给对方造成窝工、返工,材料、构件的积压,施工力量和机构调迁等损失,应由责任方负担。
(1)施工中如发现设计有错误或严重不合理的地方,乙方应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由甲方在七天内与原设计单位商定,提出修改或变更设计文件,经甲乙双方签订协议后,方准施工。
(2)在施工中,如遇设计变更超出原设计标准或规模时,应在施工前,按审批程序重新报批,经审查处审核工程预算,XX银行审查投资后,并由甲乙双方签订协议,方可施工。否则,任何一方不得强行施工。
(3)在施工中,如遇中途停建、缓建,甲乙双方对在建工程,应商定做到安全部位。
(4)在施工中,如发现甲方投资不足,不能按时拨付工程进度款,而中途停建、缓建,给乙方造成的损失,应由甲方承担。
3.乙方应严格执行隐蔽工程验收制度,凡隐蔽工程完成后,必须经过验收作出记录,方能继续进行下一工序的施工。隐蔽工程在隐蔽以前,乙方应当通知甲方检查。甲方没有及时检查的,乙方可以自行检查,填写隐蔽工程检查记录,并将该记录送交甲方。事后甲方对该隐蔽工程进行检查,符合质量标准的,检查费用由甲方负担;不符合质量标准的,检查费用由乙方负担。乙方没有通知甲方检查,自行隐蔽工程的,检查费用由乙方负担。
4.甲乙双方在施工中遇到工程生项,应按定额管理办法报批。变更工程协议所附的变更预算,应在施工前及时送XX银行,做为结算工程款之依据。
第六条 竣工验收、结算与保修
1.乙方在单项工程竣工前五日将验收日期以书面通知甲方届时验收,如甲方不能按时参加验收,须提前通知乙方取得乙方同意后,另订验收日期,但甲方须承认竣工日期,如再不按时参加验收,其所发生的管理费和各项损失均由甲方承担。并偿付给乙方按预算造价每日万分之一的逾期违约金。
2.竣工工程验收合格,从验收之日起三天内,乙方向甲方移交完毕,如甲方不能按期接管,致使验收后的工程发生损失,应由甲方承担。
3.某项工程中的单位工程,如需单独移交甲方,在移交时,双方应办理中间验收手续,作为该单位竣工工程验收之依据。
4.在进行竣工工程验收中,如发现工程质量不符合规定,乙方应负责无偿修理或返工,并在双方议定的措施和期限内完成。经验收合格后,再行移交。由此造成工程逾期交付的,乙方应偿付给甲方按预算造价每日万分之一的逾期违约金。
5.工程已基本竣工,如遇某种材料或设备双方均无法解决,致使该项工程不能全部按期竣工,经双方研究同意,可做减项竣工,并对已完工程进行竣工验收和办理移交手续。
6.竣工工程验收,以国家颁发的施工验收规范、质量检验标准及施工图为依据。在进行竣工验收时,乙方应在验收前十天向甲方提供以下文件:
(1)增减变更文件和其他洽商记录;
(2)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和中间交工验收记录;
(3)工程竣工后,应绘制竣工图,工程变更不大的由施工单位在原施工图上加以说明,提交建设单位存档。工程变更较大的,可以由建设单位自绘或委托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绘制竣工图。
7.乙方在单项工程竣工验收后,属于民用建设项目应于竣工验收后十五天内,属于工业建设项目,应于竣工验收后三十天内,将竣工结算件送交甲方进行审查。甲方应在接到竣工结算件后,民用建设十五天内,工业建设二十天内审查完毕,如到期未提出异议,由XX银行审定拨款。
8.工程竣工验收后,乙方对施工的土建工程质量负责保修一年(采暖工程在第一暖期内)。在保修期内,确由施工单位责任造成的屋面漏雨、管道漏水、漏气、堵塞等质量事故,乙方应负责无偿修理(属于专业性建筑安装工程按各有关主管部门的特殊规定办理。)
9.工程未经验收,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由此而发生的质量或其他问题,由甲方承担责任。
第七条 违约责任和仲裁
1.由于乙方责任未按本合同规定的日期竣工,(以竣工验收合格日期计算)每逾期一天,应偿付给甲方按预算造价万分之一的逾期违约金;属于包工不包料的,每逾期一天,应偿付给甲方按预算人工费千分之___的逾期违约金。
2.甲乙双方不得借故拖欠各种应付款项,如拖期不付,按银行的短期贷款利率偿付给对方逾期付款违约金。
3.实行合理化建议奖和提前竣工奖的,甲乙双方应根据有关的规定,另订协议。
4.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发生合同纠纷时,当事人双方应及时协商,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申请各级城乡建设委员会或双方上级业务主管部门,进行调解;解决不了的,可向建筑物或者直接向人民起诉。
第 附则
1.预算审查手续,由建设单位将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附施工图预算)送市建设工程合同预算审查处审查。要求鉴证的,可到建筑物所在地的区、县工商行政管理局进行鉴证。
2.在本合同签订之前,双方签订的施工准备合同(工程协议书),可做为本合同之附件。双方确认的往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将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合同的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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