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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联中心安保服务检查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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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中心安保服务检查规程1目的

1.1 及时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1.2 杜绝各类安保违章行为;

1.3 预防和防止各类治安事故隐患;

1.4 确保文明执勤,文明服务,为业主提供满意的服务。2范围物业管理处各安保岗位。3职责

3.1 管理处主任对安保工作进行日巡视检查;

3.2 管理员对安保工作进行日检;

3.3 各班领班对本班进行班检。4检验

4.1 检验

4.1.1 班检:各班领班依据检验标准对本班工作进行一次班检;

4.1.2 日检:管理员根据安保工作检验标准和各班领班填写的班检记录的情况对所有工作及队员进行检查。

4.1.3 巡视检查(包括夜间查岗):管理员根据标准对安保工作进行检查(每月不少于一次夜间查岗);

4.1.4 月检:主任对安保工作进行例行月检,并分别填写检查记录。

4.2 不合格服务的处理

4.2.1 轻微不合格服务的处理

a. 班检、日检、巡视检查中发现的轻微不合格服务即行纠正,处理结果在检查表中注明,不需另填写"不合格服务处理表";

a. 周检月检分别由管理处管理人员填写"不合格处理表";结合轻微不合格集中在某一服务区域或超出控制标准要填写"纠正措施报告"。

4.2.2 严重不合格服务的处理

a. 月检由管理处主任填写"纠正措施报告"并进行跟踪验证;

4.2.3 预防措施在检查中发现潜在不合格原因,要逐级汇报,调查分析隐患原因,组织制定"预防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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