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坚持把抓好机关党建是本职、不抓机关党建是失职、抓不好机关党建是渎职的理念,充分体现和落实到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做好统一战线各领域工作中。一是坚持抓、抓。制定直属、党总支和党支部年度党建任务清单,重点明确和落实各级党组织责任。认真落实党组织任职谈话和述职评议考核制度,对所有新任党组织及时进行任职谈话,将党组织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作为党建工作考核的第一项内容,对督查发现问题较多的党组织进行提醒谈话。每年举办直属党组织暨新任党支部培训班,加强党建工作能力建设。二是注重发挥机关、机关纪委委员作用。机关党的委员会工作规则明确机关委员6个方面职责,特别是要求在推动所在部门单位建设“四强”党支部的同时,积极参加基层党建调研检查和评估考核,每年至少联系指导1个党建工作相对薄弱的基层党支部。三是调动党务干部积极性。抓好专兼职党务工作经历纳入干部履历的落实,指导和推动开展绩效考核的事业单位、系统单位把党务工作作为绩效计入工作量,激发党务干部工作热情。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第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机构实行民主集中制的原则。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都由民主选举产生,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
国家行政机关、监察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都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
和地方的国家机构职权的划分,遵循在的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地方的主动性、积极性的原则。